法律援助工作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市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机制、强力度、优服务、重绩效”,全方位、全流程支持我市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建机制”:规范化建立资金补贴制度保障
立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城市功能战略定位,市财政局与市司法局密切配合,完善本市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同时,加强法律援助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公开公示等事项管理。将法律援助纳入《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推动建立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
二、“强力度”:全方位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开展
2018年至2023年,财政部门累计投入法律援助工作资金6.4亿元,主要用于全力保障市、区法律援助中心高效运转,支持开展农民工、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公共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在本市公、检、法、监狱等部门建立律师值班工作站等,持续助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
三、“优服务”:政府采购新模式优化机构选择
法律援助采购具有标准明确统一、使用广泛、需要重复采购等特点,市财政局将“公共法律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纳入我市首批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试点项目。通过框架协议采购,累计确定500余家律师事务所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不仅限定了提供法律援助的“最高限制单价”,并且通过设定需求指标和淘汰率确保充分竞争,保证高素质律所入围服务。
四、“重绩效”:多举措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
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分析项目投入产出情况,邀请人大代表全程参与,进一步优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机制。推动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督促相关部门按年度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质量评估活动,科学制定评估方案和指标,遴选社会律师和公职律师组建评估专家库,促进提升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