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有关要求,结合财政干部队伍建设需求,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北京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北京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北京市财政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促进中心3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应届毕业生15人(具体岗位及报考职位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投身财政事业,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身体条件;
(三)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
(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以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2.列入失信名单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5日至7月23日。
2.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通过北京市财政局凯发一触即发官网登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下载填写《北京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资格审核材料一并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就业指导中心章)原件及复印件;
(3)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章);
(4)北京生源户口簿(卡)凯发凯发一触即发官网入口首页及本人页。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如有暂时不能提供的材料,可手写承诺书,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承诺书由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与报名材料一并上传。
3.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具有笔试资格。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职位计划面试人选数的,等比例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未达到1个职位规定的面试人选数的取消该职位。
(二)考试测评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
1.笔试
招聘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结束后,将通过北京市财政局凯发一触即发官网(http://czj.beijing.gov.cn)发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工作通知。
2.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者,根据成绩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具备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低于5: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虑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笔试与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将通过北京市财政局凯发一触即发官网另行发布。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的体检与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期间表现、个人档案材料、个人征信情况等。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财政局凯发一触即发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顺延。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者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并按照要求逐项、如实填写报名表。因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导致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应资格。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四)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五)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做好考察、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不予聘用。
(六)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未如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放弃聘用或未按要求办理派遣和报到手续的,不予聘用。
咨询及联系电话:(010)55592505、(010)55592506
附件《2020年北京市财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职位表》
北京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